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8浏览次数:47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至2019731日,我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1231;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8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申报额度

    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学校限额推荐3门课程上报市教委。

三、课程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应为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育,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四、申报材料

1. 推荐课程汇总表(2019年),一式1份;

2.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一式3份;

3. 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每份独立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政治审查意见”须各学院党委对本院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申报课程网上内容、教学活动、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须由学院党委盖章。

五、时间安排

810日-822日     学院组织申报、教务处初审;

826日             专家评审;

826日-828日     评审结果公示;

829-830日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报市教委。


各部门请于2019822日(周四)当天12:00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室)。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jwc_bpl2019@163.com。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鹏玲,电话:6787410115921513178


附件:

附件1:推荐课程汇总表(2019年).docx

附件2: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docx

附件3: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docx

附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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